【导语】:在广州,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后的、符合医保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比例在社会保险定点医院进行“一站式”结算报销大病保险费用,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大病报销方法:
1.大病保险的享受待遇方法和基本医疗保险也类似,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后的、符合医保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比例在社会保险定点医院进行“一站式”结算报销;
2.因特殊情况不能记账的,需要持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医疗费报销。
注意:
超出大病保险封顶线的部分不给予报销。但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因为一般大病保险的额度对于绝大多数人是够用的。
报销案例:
假设李大爷今年患病首次在某三级医院住院花费10万元。
其中全自费项目花费100元,乙类先自付费用100元,则纳入医保报销共付段部分为:10万元-0.01万元-0.01万元-起付标准0.05万元=9.93万元。
根据广州市的医保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9.93万元×70%=6.951万元。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为3.029万元(9.93万元×30%+起付标准0.05万元=3.029万元),超过了广州市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1.8万元,李大爷最终可获得0.737万元的大病报销:(3.029万元-1.8万元)×60%=0.737万元。
最后,加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李大爷此次看病一共报销了6.951万元+0.737万元=7.688万元,实际个人负担2.3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