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正常登记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正常登记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等,可以办理广州生育就医确认,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市生育就医确认办理条件如下:
一、下列人员,当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
1.正常登记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
2.正常登记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4.当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退休延缴人员;
5.当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已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残职工。
二、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当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
1.参保男职工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上月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或按规定补缴;
2.男职工未配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注意:产检前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办理后产检费用才可以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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