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医保缴费年限有三种情况,以2014年1月1日为分界点,此前已参保,且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到账的职工,缴费年限为十年,更多内容可查看正文。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广州市城镇职工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相应的年限,才能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未达相应年限的参保人,均需按政策办理延缴手续。
图源 广州医保
广州市医保缴费年限判断,有如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2014年1月1日前已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并于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到账的职工,缴费年限为十年;
第二种:2014年1月1日前已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但未于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到账的职工,缴费年限为十五年;
第三种:2014年1月1日起首次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年限为十五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3种情况中的缴费年限,均须包含在广州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十年,否则须按政策规定办理延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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