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参保?怎么办理居民医保?办理居民医保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去哪里办?
部门名称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
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
服务对象 |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
办理依据 |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号公告) 2.《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令〔2015〕123号)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7号) |
办理条件 |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广州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2.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3.符合中途参保特定情形的城乡居民。 |
办理程序 |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携有关资料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2.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携有关资料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 3.其他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携有关资料自主选择到广州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4.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中小学生随家庭由户籍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携有关资料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5.大中专学生、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6.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中途参保登记业务。 7.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到所属区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一为本村集体居民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中途参保登记手续。 8.各类学校负责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本校学生办理城乡居民医保中途参保缴费手续。 |
办理材料 | 1、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2、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账户持有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3、填写好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一份。 4、小一、初一、高一/职一新生还需提供《入学通知书》。 |
联系方式 | 020-12345 |
受理部门 | 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详见“http://gz.bendibao.com/gzsi/20171212/si237099.shtml”)、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所在学校、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 |
受理地点 | 1.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2.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 3.其他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广州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4.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中小学生随家庭由户籍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5.大中专学生、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6.符合中途参保登记条件的居民请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7.符合中途参保登记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8.符合中途参保登记条件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详见http://gz.bendibao.com/gzsi/20171212/si237099.shtml)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所在学校、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公地点以其公布为准。 |
受理时间 | 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符合中途参保情形的每年1月至12月均可受理) 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公时间详见http://gz.bendibao.com/gzsi/20171212/si237099.shtml 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所在学校、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公时间以其公布时间为准。 |
资料转递途径 | 参保人携带资料提交申请-经办机构受理审核-通过审核 |
办理期限 | 申办资料完整且审查通过的,即时受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小编提醒:
社保缴费年限关乎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建议请勿中断或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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