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的,为安置残疾人员劳动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

简 介

  社会福利企业是集中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特殊性经济组织。其福利特征表现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按政府规定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80年代中国为35%以上;国家对这类经济组织酌情减免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所减免的税金全部作为企业发展基金和集体福利基金;企业的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和奖金;有条件地提取少部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办理事项 : 资格认定证书年审资格认定地点

办理对象

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

办理条件

1、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
2、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的月平均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5%(含25%)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10人(含10人);
3、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纳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5、企业具有适合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
6、企业内部的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

所需材料

1 . 社会福利企业申报登记发证注册书 (原件)
2 . 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意见 (原件)
3 . 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企业职工名册 (原件)
4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5 . 残疾人残疾证、身份证、企业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出具参保“四险”的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6 .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发残疾人工资的有关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 企业提交资料

2 . 经办人受理、初审、草拟审核报告书

3 . 业务科长复审

4 . 企管办主任审核

5 . 局领导审批

6 . 民政局盖章

7 . 颁发《福利企业证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10工作日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