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目前,新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广州市户籍或双方有广州市居住证,可以申请免费孕前检查,小编整理了广州免费孕检指南(条件+资料+流程),可供参考!
一、广州免费孕检条件:
一方或双方为广州市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申办或签注)的登记结婚人员,可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每孩次可以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广州免费孕前检查资料:
广州市户籍人口:户口簿或身份证、结婚证或婚登预约信息。
非广州市户籍人口:户口簿或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结婚证或婚登预约信息。
三、广州免费孕前检查流程:
(一)建档发券
1.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以方便群众为原则,指定辖区建档发券机构,原则上由镇(街)村(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承担,负责建立档案、发放《广州市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服务券》各单位要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使用“广州健康通”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建档预约,获取《服务券》。
2.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按照指引到建档发券机构获取《服务券》。其中登记结婚人员在婚姻登记所在区的有关机构获取《服务券》,计划怀孕夫妇在夫妇一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有关机构领取《服务券》。目标人群接受免费服务前须签订《广州市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
3.发券单位在发放《服务券》时,依法通过信息化手段查询申请人既往检测项目。已参加过政府惠民项目,免费检查过ABO血型(RH阳/阴性)、G6PD检测、地中海贫血检测(血红蛋白电泳、基因检测)项目的,须在《服务券》上注明不再重复检查以上三个项目。
(二)提供医学检查。
定点服务机构按《卫生部关于印发<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的通知》(卫基妇发〔2002〕147号)、《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3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婚前孕前保健技术服务规范的通知》(粤卫办妇幼函〔2021〕36号)等规定,为目标人群规范提供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三)出具报告并指导。
完成医学检查后,定点服务机构对目标人群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根据评估结果将目标人群分为一般人群和风险人群。同时,对目标人群提供优生咨询、叶酸或避孕药具发放,并对检查结果异常者和风险人群指导其进一步检查、治疗、转诊和跟踪随访等服务。
(四)追踪随访。
建档发券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建立辖区新婚和计划妊娠人员名册,动员目标人群参加婚前孕前健康检查,追踪随访目标人群早孕情况和妊娠结局,重点追踪风险人群,指引目标人群参加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项目。
(五)档案管理。
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将目标人群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或共享至相应的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服务档案和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