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有一定的倾斜政策,包括起付标准更低,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的倾斜政策:
倾斜条件
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享受广州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大病保险政策按照国家有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倾斜。
优待详情
1.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更低,仅为0.35万元;
2.报销比例更高,全年累计个人自付费用0.35万元以上(不含0.3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下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3.没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限制。
注意:大病医保年度正常限额最高40万元。连续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年度支付最高限额提高至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