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经常听到有人说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有人就疑惑了,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相同吗?如果不同的话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本站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般人们所说的保险都是指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有如下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的种类比较繁多,一般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都可以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商业保险,很多人购买商业保险都是对社会保险的一个补充,虽然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但是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所以在未来我国商业保险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社会保险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现代社会保险是由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在德国创立的。
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
社会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的。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目前世界社会保险的财务制度分为三种:1、随收即付制;2、完全积累制;3、部分积累制度。我国1997年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用了部分积累制度,称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