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异地转诊条件的,可直接在广州市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如遇到需转诊到备案地其他统筹区异地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外转诊申请表》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可见正文!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事前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享受住院及相关门特待遇。
所需材料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下载空表)(参保人网上申请可无需提交);
2.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3、经广州市三级综合(甲等)或相关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专家建议转诊异地治疗,由相关专科主诊医生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外转诊申请表》(下载空表),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务(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报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4、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继续在异地进行后续住院治疗或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备案地其他统筹区异地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申请表》,其医务(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报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需转异地就医备案地以外的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照以上材料,由当地三级综合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申请表》,其医务(医保)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前台办理为准。需在就医前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审批通过后生效。如已就医/住院,可于出院(就诊)结算前补办手续,申请时通过网办、传真等方式提供相应病例材料。
网办流程
“粤医保”小程序办理:
1.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支持办理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进入小程序后选择“异地就医备案”,并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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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界面指引填写表单,上传备案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完成备案业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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