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平安通分为自费对象办理及资助对象办理,自费对象可选择网上办理或向“平安通”服务机构申请服务。
办理程序
(一)自费对象办理程序
自费服务对象可根据养老需求和经济能力等因素,比较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选定“平安通”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服务终端设备,自行或由他人协助登录广州市居家养老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称“网上服务大厅”) 或直接向“平安通”服务机构申请服务。
广州市居家养老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jjyl.gzmz.gov.cn/web/
“平安通”服务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或其委托人签订双方协议,服务机构向服务对象提供和安装基本服务终端设备或多功能服务终端设备,提供相关服务,申请人或其委托人按协议支付费用,服务项目及服务终端价格按照市民政部门与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执行。
服务机构应将直接提出申请的自费对象申请资料和服务情况发送至网上服务大厅。
(二)资助对象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准备相应的证件材料,登录广州市居家养老网上服务大厅,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
备注:
(1) 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df、png格式。
(2)无条件上网或无电脑操作能力的老年人,可协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由养老管理员协助网上申请。
2.街道(镇)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助资格初核。初核合格的发送区民政部门核实;初核不合格的,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3.区民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助资格核实,将核实结果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发送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4.同意资助的,区民政部门报送市民政部门并通报申请对象选定的“平安通”服务机构;不同意资助的,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说明不予资助的理由,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对核实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民政部门申请复核。
5.“平安通”服务机构收到同意资助的核实结果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或其委托人签订服务协议,无偿提供和安装基本服务终端设备,按协议提供服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平安通】可获广州平安通申请入口、申请指南(自费+资助)、申请对象、政策原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