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11月14日起,广州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首套首付比例两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广州市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广州公积金贷款比例新旧政策对比(最新)
实施时间 | 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 | 无贷款记录或贷款记录已结清且有1套房贷款首付比例 | 有未结清贷款记录且在广州有1套房贷款首付比例 |
2023年11月14日前 | 30% | 50% | 70% |
2023年11月14日后 | 20% | 30% | 40% |
备注: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最新政策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如何计算?
答:根据《通知》第一点,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我市住房,外地住房不计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不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购买我市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已卖出的住房是否计算?
答:在计算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时,仅按照《通知》第一点计算家庭当前拥有的住房套数,已卖出且已不在家庭名下的住房不计入。
3、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范围是本市还是全国?
答:全国。
4、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否有区别?
答:没有区别。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适用相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5、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按《通知》政策执行?
答: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未办理过户抵押,则可以向原贷款办理网点提出按《通知》政策办理的诉求,根据贷款办理网点的指引进行资料修改或者撤销贷款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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