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发生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行为等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指南详见正文!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以个人名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
第一种: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发生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行为的,办理材料及流程等参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第二种: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停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也可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
窗口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承办银行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申请时间: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停缴(即封存)后,即可申请提取。
办理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办理地点: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点击查看)。
第三种: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广州销户提取办理指南。
>>广州销户提取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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