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为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经中心联网核查单位社保已停缴半年的可办理,无需提供离职证明。申请时已在广州市重新就业的,不能办理离职提取提取。
网友问题:我离开原工作单位已有一年半,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已遗失。现在想申请提取公积金,请问是否一定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才可以提取?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如为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经中心联网核查单位社保已停缴半年的可办理,无需提供离职证明。申请时已在广州市重新就业的,不能办理离职提取提取。
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如下:
申请条件
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60岁,女≥55岁)还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办理。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需提供)
注:
1.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经中心联网核查单位社保已停缴半年的可办理。
2.职工申请时已重新在广州市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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