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3年8月1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新的提取额度核定办法。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哪些情况?
从8月1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调了公积金提取额度计算方式,购房本金和利息提取将“两步走”。实施后,有市民困惑夫妻双方共有房产,如房产证未明确产权份额的,公积金提取是否也得平分计算?昨日公积金中心发出通知解读,对有关问题进行明确。其中指出,夫妻房产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仍可共享提取额度;非夫妻的则须按份额平分提取额度。
夫妻共有房产未明确份额的可共享提取额度
“夫妻共有产权但又未明确份额的,今后是不是也要平分计算提取额度?比如,房子可提公积金总额为60万元,先生每月缴存数比较多,以前他先提取满30万元后,只要和太太加起来总额度未满就仍可继续提,现在不行了吗?”8月1日调整之后,有市民反映,对不同产权份额和产权关系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够明确。
对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出新通知解释说,2013年8月1日后,职工办理首次提取时,提供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中有多个产权人且没有明确产权份额,产权人属夫妻关系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无需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可共享提取额度;产权人不属夫妻关系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
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金额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个人可提取额度才可不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不能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个人可提取额度可暂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下次提取时提供结婚证再申请变更为共享可提取额度。若其中一方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也按照这一方法操作。
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非夫妻关系的,无论产权人有无缴交住房公积金,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其中一个产权人的配偶(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无名字)申请提取的,夫妻两人共同可提取额度不超过该产权人所占该套房产的比例。
可提取利息额也要分份额
从8月1日起,广州公积金提取实施新政,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广州购房者,将只可按购房本金核定提取额度,待提取完本金后,需再次申请提取贷款利息。根据以往的规定,可提取的额度是按照本息一起计算。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进一步解释说,职工以按揭方式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按照新通知的内容提取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利息,利息额也需要按新通知内容进行划分,这也意味着,提取的利息额也要按照产权比例进行划分。
(以下内容来自人民网)
公积金提取额度各种情况
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明确了关于购房职工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几种情况。
8月1日后,职工办理首次提取时,提供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中有多个产权人且没有明确产权份额,产权人属夫妻关系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无需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可共享提取额度;产权人不属夫妻关系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
情况1
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不能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个人可提取额度可暂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下次提取时提供结婚证再申请变更为共享可提取额度。若其中一方未缴交住房公积金,也按上述方法操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