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2024-01-23 15:46 来源:广州医保
2024-01-23 15:38 来源:广州医保
2024-01-23 15:34 来源:广州医保
2024-01-17 17:37 来源:广州本地宝整理
2024-01-17 17:29 来源:广州12345
2024-01-17 17:21 来源:广州本地宝整理
2024-03-04 09:12 来源:广州本地宝整理
2023-12-26 10:44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2-26 10:35 来源:广州本地宝整理
2023-12-06 14:00 来源:广州12345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