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已获得配租的个人或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视为弃租。弃租或承租未满 3 个月退租的个人或单位,承租人自弃租或退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人才公寓。
➤具体要求:
已获得配租的个人或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视为弃租。
弃租或承租未满 3 个月退租的个人或单位,承租人自弃租或退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人才公寓定向服务番禺区人才服务卡持卡人。白金卡、金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公寓;银卡人才原则上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申请人才公寓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企事业单位(商事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工作。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
(3)申请人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获广州各区人才公寓申请入口/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各区人才公寓申请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