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择业期内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就业接收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向拟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广州市户籍:
(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办理时间】
全年均可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属广州市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集体户口的毕业生须审核居民户口簿;属广东省内外一站式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未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审核居民户口簿)。
3、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用人单位以及入户迁往地址均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注:申请人因故无法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按规定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超过择业期的,或确实无法补、换、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人应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在职人才入户。>>在职人才入户指南
5、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
①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审核不动产权证书,属直系亲属产权的还需申请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居民户口簿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下同);
注: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
②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审核不动产权证书和分房证明,属直系亲属的还需审核亲属关系材料;
③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审核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入户地的集体户口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④无法通过上述①、②项,也不选择第③项办理入户的人员,在公共集体户入户,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需审核工作单位注册地址。
6、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审核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方式一:网上办理(市外迁入)
1、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业务申办。
路径:进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申办。
2、预审通过(属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区办理的5个工作日,其余区2个工作日)后,如材料信息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需预约到窗口查验材料原件。
3、终审通过(属花都、番禺、增城、从化区办理的总计19个工作日,其余区总计13个工作日)后,结合双向邮递(不选邮递的,预约到现场)“一站式”办理落户登记(即在全国范围内,无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迁出迁入手续统一由迁入地公安机关一并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外,如特殊情况已持有《户口迁移证》的,选择双向邮政快递或预约到现场方式直接办理落户登记;快递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支付,按物价部门定价标准,由EMS邮政公司收取,收寄件地址仅限中国大陆地区。
4、申请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如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愿意承担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5、由申请人进行身份认证办理。
➤方式二:网上办理(市内迁移)
1、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业务申办(路径同上)。
2、经终审通过(属花都、番禺、增城、从化区办理的总计19个工作日,其余区总计13个工作日)后,可选择双向邮政快递或预约到现场方式,办理市内“一站式”户口迁移登记;快递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支付,按物价部门定价标准,由EMS邮政公司收取,收寄件地址仅限中国大陆地区。
3、申办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如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愿意承担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4、由申办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进行身份认证办理。
➤方式三:预约到现场办理
1、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现场办理需通过网上预约后,向拟入户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可通过以下途径预约:
(1)广州金盾网
路径:登录金盾网→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非本市生源),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预约。
(2)“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路径:进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智能预约→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预约。
选择“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后,查看所需证明材料,再点击网上预约预约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预约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申请人在成功预约了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的,在一个自然月内,如果取消预约连续达3次,则该月份内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2、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持迁入地的居民户口簿)办理,办理前请在“粤省事”确认以上审核材料是否具备可正确调取的电子证照,无电子证照的需提供相应材料原件验核。经核准,入户登记时须对居民户口簿原件进行缴销及登记。
3、现场办理地点:广州各区户籍窗口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2345;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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