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越秀区旧楼加装电梯补助政策终于落地了!街坊们怎么申领补助呢?补贴标准怎么计算?
越秀区旧楼加装电梯补助申领指南
【政策原文】
【适用范围】
补助针对的是越秀区辖区内在国有土地上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七层以上(含七层)、多业主、无电梯住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补助标准】
每加装一台电梯补贴10万元。如果该项电梯项目里有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该家庭就可获得最高5万元补助。
若含有1户困难家庭:如困难家庭在电梯加装项目中出资小于5万元,可申请与出资金额相等的额外补助;若困难家庭在电梯加装项目中出资大于或等于5万元,可申请最高5万元的额外补助。
若含有N户困难家庭:按出资比例将5万元补助分发给在电梯加装项目中出资的N户困难家庭(所得补助以五万元为限且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
【补助发放方式】
既有住宅电梯加装项目补助申请通过后,同一台电梯项目的所有补助申请将统一发放至出资人共同授权委托的牵头业主代表账户。困难家庭的额外补助在经过核实、公示、审议后,将直接发放至困难家庭个人账户。
【申请资料】
1. 越秀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经费申请表;
2.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电梯使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城镇困难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业主出资分摊方案原件(居委会盖章)及复印件;
6. 正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 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补助发放采用先建后补的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在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补助申请,原则上要求同一台电梯项目的所有补助申请由报建时出资人共同授权委托的牵头业主代表统一办理;
2、各街道在每月末将辖区内本月拟补助的名单和补助金额报区电梯办备案;
3、如涉及低保、低收入困难补助对象,经街道、区民政部门核实后还要由民政部门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由区电梯办将拟补助情况报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5、审议通过后方可发放加装电梯补助。
【支付流程】
1、公示结束后,由区电梯办将拟补助情况报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2、通过审议后,申请人道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填写《越秀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经费拨付申请表》》,确认资金拨付账号;
3、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4、考虑到低保、低收入困难住户资金由电梯公司先行垫付的情况,经补助对象书面同意,可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电梯公司账户。
【申请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