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市随迁子女参加2018年中考报考资格之一是要有合法稳定职业,那么合法稳定职业需提供哪些证明?
根据广州市目前就读随迁子女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拟在2018年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其具体资格条件有五条,其中一条是:关于合法稳定职业。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提供在我市范围内(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单位等,下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近3年劳动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业创业证(最近一份须在有效期内)等证明材料之一的予以认定;或提供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的近3年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的予以认定。
合法稳定职业需提供哪些证明?
审核条件 | 具体情况列举 | 证明材料 | |
合法稳定职业 | 1 | 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务工 | 提供近3年且最近一份须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创业证等证明材料(2015年9月1日前已签订或登记,且最近一份证明材料截至提交审核申请的日期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
2 | 随迁子女父母为我市个体商贩、创业人员 | 提供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近3年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015年9月1日前已颁发,且最近一份证明材料截至提交审核申请的日期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 |
3 | 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农村务农 | 提供近3年且最近一份须在有效期内的土地承包合同或务农劳动合同(2015年9月1日前已签订,且最近一份证明材料截至提交审核申请的日期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 |
4 | 随迁子女父母为我市企业退休人员 | 退休前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累计满3年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