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沙区2023年度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包括单位申报材料和)个人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一)单位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1.《南沙区申报使用2023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单位推荐意见表》。
2.《南沙区申报使用2023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将人员按重要程度排序,广州南沙人才卡持卡人才在备注栏详细注明。
3.《申请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承诺书》。
4.《2023年南沙区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遴选工作实施报告》
5.根据申报单位类别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二)个人申报材料(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2.广州市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3.《承诺书》;
4.根据申报条件提交以下材料:
(1)以学历作为申报条件的申请人:①毕业证;②学历认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2)以职称(执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为申报条件的申请人:①证书;②证书检验材料
5.其他类别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入编证明材料。
6.随迁材料:
①配偶随迁:结婚证、配偶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②未成年子女随迁:子女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出生医学证明。
7.持有广州南沙人才卡的申请人:广州南沙人才卡。
8.落户地址材料: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首页;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个人及直系亲属在广州无房产、工作单位无集体户、迁入街道集体户的地址及所属登记机关(注:落款处需手写签名)。
附件1:南沙区申报使用2023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单位推荐意见表(申报单位)
附件2:南沙区申报使用2023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申报单位)
附件4:2023年南沙区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遴选工作实施报告(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