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房产土地 > 2018广州南沙共有产权房暂行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 重点内容一览
2018广州南沙共有产权房暂行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 重点内容一览
2018-09-29 15:01【我要纠错】

【导语】:《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有哪些重点内容?

  9月27日,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第二次公开征求《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暂行)》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12日。

  《征求意见稿》原文:2018《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

  【申请对象】

  南沙区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对象包括这两大类

  1、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港澳青年,兼顾进驻本区的重大开发投资项目和优先发展企业在本区无房的员工。

  【申请条件】

  一、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称“第一类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保障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

  第一类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满足本市住房限购条件要求。

  (三)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家庭资产净值不高于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定限额。

  (四)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港澳青年(以下称“第二类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应当分别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

  1.在符合南沙新区“1+1+10”重点产业促进政策体系领域工作满一年以上。

  2.未享受过南沙新区高端领军人才安家补贴、购房优惠和人才公寓等相关政策,或者虽已享受相关政策,但愿意退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大学”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全球前300名国(境)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持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持有相当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本区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人员。

  (二)港澳青年

  港澳青年申请人应满足35周岁以下,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能提供在区域内有效的工作、学习和居留证明,并同时符合上述区域内重点发展领域紧缺型人才申请条件中第2条、第3条条件。

  【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线下提交资料接受审核

  主要包括:发布申购公告、接受网上申请、线下资料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申购材料及公示审核结果等几个程序。

  【分配程序】

  按批次集中摇珠配售。

  【产权份额】

  购房人按照自身支付能力等决定所支付的购房出资额,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拟实际出资额(含抵押贷款本金部分)占所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评估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购房人产权份额应超过百分之五十,但不得高于百分之八十。

  政府产权份额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区属国有企业(即代持机构)持有。

  【限售期】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离婚析产、无法偿还购房贷款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上市流转】

  共有产权住房的房屋产权份额流转方式有内循环方式和外循环方式等两种。

  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而未满8年的,可通过内循环方式流转房屋产权份额;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产权份额,但在购买协议中应约定所购得产权份额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上市转让。

  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8年的,可按相关规定上市转让房屋产权。

  小编提醒:

推荐阅读:

广东共有产权住房新政征求意见 重点内容一览

2018广州南沙区首批共有产权房申请指南(时间+条件+项目介绍) 

《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广州共有】获2023广州共有产权房申购入口,申购条件+材料+价格、房源情况、网上看房入口。

手机访问 广州本地宝首页

  • 广东生育三胎有没有产假?

    广东生育三胎,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 广东哪些人可以购买共有产权房?

    7月2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印发《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那么广东共有产

  • 广东共有产权房可以抵押吗?

    广东共有产权房可以抵押吗?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 广东共有产权房面积最大的有多大?

    广东共有产权房面积最大的有多大?《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面积标准。

  • 广东共有产权房可以出租吗?

    广东共有产权房可以出租吗?不可以,承购人不得擅自出租转借、长期闲置、改变房屋结构。

  • 广州2023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房没按时选房怎么办?

    被认定为“未按时到场”“未按规定选房”或“未按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申购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 广州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房选房对象

    广州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房选房对象经过资格审核通过并参加选房顺序号摇号的权利主体(申购人)。

  • 广州2023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房选房咨询热线

    如需咨询选房相关问题,可在周一至周日9:00-17:00拨打咨询电话:020-22303683、020-22303684、020-22303685、020-22303686、020-22303687、020-22303688、020-22620071、020-22620072。

  • 2023年广州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房选房地点

    2023年广州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房选房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城隽雅苑销售中心。

  • 2023广州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3年9月1日-9月3日,具体批次安排详见《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批次安排表》。

  • 2023广州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房选房批次安排表

    选房时间为2023年9月1日-9月3日,具体批次安排详见《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批次安排表》。

  • 广州市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公告

    《广州市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公告》发布,本项目选房时间为2023年9月1日-9月3日。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