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市住房保障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7月31日至8月12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29434元/年调整为33300元/年。
为加强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市府办公厅于2015年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46号文有效期将于今年届满。为进一步加强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市住房保障办结合46号文实施情况和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征求意见稿)》于7月31日至8月12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通知(征求意见稿)》共五条,对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三调整一完善”,其中“三调整”之一为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
调整收入线准入标准: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29434元/年调整为33300元/年(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并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8月12日
反映渠道:
1、邮寄
邮寄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市住房保障办综合处,邮编510030
2、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gzszbbgz@163.com
3、传真
传真:8319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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