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公安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招聘讲解员1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星期日)16:00止。
为提升广东公安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服务水平,满足基地讲解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本次招聘旨在选拔具备良好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的优秀人才,为广东公安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人员提供高质量的讲解服务。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公安教育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情况;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热爱文博事业和讲解工作,有团队合作意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4.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博物馆学、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中文、历史、法律等专业,或有讲解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好,吐字清晰,声音响亮,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女性身高1.6米以上,男性身高1.7米以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年龄
30周岁以下。(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出生日期在1994年3月11日及以后。)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院校和所学专业名称。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六)因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失范等情况受过处理的;
(七)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广东公安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招聘人数1名。
四、岗位职责
1.负责广东公安廉政教育基地的日常讲解接待工作,提供规范、优质的讲解服务;
2.负责讲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完成部门日常事务工作。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星期日)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以“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命名。邮箱地址:20249252@gdppla.edu.cn。
(三)报名材料
1.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PDF格式);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PDF格式,正、反面同放一个页面);
4.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
5.无犯罪记录证明(PDF格式);
6.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参保证明(PDF格式)。
六、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电话/短信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同版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与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考试成绩及名次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形式告知考生。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有关岗位的面试。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须自行前往广州市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需含心电图和胸片项目),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广东警官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按有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均将留存,在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违纪舞弊的,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020-36194875。
附件: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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