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广州花都区各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汇总表一览,含各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地址、电话等信息,以供参考。
居住登记及居住证办理地址 - 花都区
(更新时间:2023.10.10)
(点击图片可放大)
➤各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广州各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汇总表一览
居住证签注对象和受理机构: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年签注1次。
(2)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注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