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指南
根据最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的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
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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