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属于广州市集体户口的人员,办理市内迁移业务时,可以把户口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子女、配偶、父母)在广州市的合法房产地址上立居民家庭户。
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广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户口市外迁入广州,或广州市内户口迁移,当中提及的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
因此,按照广州市现行户籍管理规定,属于广州市集体户口的人员,办理市内迁移业务时,可以把户口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子女、配偶、父母)在广州市的合法房产地址上立居民家庭户,但对于非直系亲属的房产,暂不在受理范围内。
那么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集体户口人员,如何办理自己的市内迁移业务呢?↓↓↓↓
【受理范围】
属广州市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街道公共集体户口的人员(不含广州市学生集体户口人员),选择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子女、配偶、父母)在广州市的合法房产地址上的。
【所需办事材料】
一、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入户申请表》
三、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入户地址有亲属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址的户口簿)
四、迁入直系亲属在本市合法房产地址的,还需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办理渠道】
目前,广州市户口市内迁移业务已实现“全城通办”,申请人备齐办事材料后,选择窗口办理的,可登陆“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政务服务——热门服务——户政预约——市内移居——居住迁移”上选择任一户政业务办理点,预约成功后到场办理。选择网上办理的,可在“政务服务——热门服务——户政网办——市内移居——居住迁移”上申办,选择邮政快递收寄办事材料的,可实现免预约、零跑动办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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