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广州市人社局及广州市公安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要求,申报差别化入户时须连续缴满12个月社保;入户后办理市内迁移社保年限以在广州市登记入户后起计算。
注意:以下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尚未正式实施,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8月19日。
社保计算时间:
市外迁入
申报时须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在办理差别化入户业务中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注意:以下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尚未正式实施,意见征求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市内迁移
差别化入户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累计年限以在广州市登记入户后起计算。在广州市登记入户时间,以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入户的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在《居民户口簿》中“何时由何地迁入本市(县)”的户口登记项目上登记。
差别化入户人员入户广州市后,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户口按下列条件在市内迁移:
(一)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简称“7个行政区”)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未满3年的,可在7个行政区内迁移。
(二)在7个行政区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的,可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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