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人员未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具有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的,可在集体户入户。
注意:以下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尚未正式实施,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8月19日(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
差别化落户地址顺序:
①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的住宅房屋
②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
③工作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
差别化入户政策的实施范围:
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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