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广州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15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15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南石头街道保利花园镜湖西街22号。
二、海幢街道
1.杏坛大街43、50号。
2.宝岗大道中仁厚直街68号。
三、素社街道
1.海联路339号晓华轩。
2.东晓路鸭墩新街6号之二、8号。
四、官洲街道仑头中约直街13、15、17号,中约五巷11、12号,中约四巷6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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