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在2021年4月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自2021年4月3日起执行。
实施时间:2021年4月3日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自2021年4月3日起执行。
➤人才房限售年限延长至3年执行时间
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到满3年。
执行时点延续以往做法,即4月2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4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政策原文:
2021广州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全文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