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根据不同情况会有所变化,如在广州无房无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
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