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拓展: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失业金】获广州失业金每月签到(资格核对)入口+流程、申领/停领入口、失业金标准、申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