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次修订后的政策将“年龄”指标内容调整为18—40岁统一分值,40岁以后逐年梯度赋分,最低为0分。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于2021年11月24日起施行,细则根据往年实施情况,将“年龄”指标内容调整为18—40岁统一分值,40岁以后逐年梯度赋分,目的是进一步平滑分值跨度,避免该指标分值断崖式下降。
➤新旧分值对比
指标 | 指标内容及分值 | |
旧分值表(2018年) | 新分值表(2021年) | |
年龄 | 18-30岁(30分) | 18—40周岁(含40周岁)(30分) |
31-40岁(20分) | 4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2分 | |
41-45岁(10分) | / | |
备注:动态调整,不予叠加。 | 备注:动态调整,最低为0分。 |
➤修订后的政策坚持“三个不变”
一是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不变。
此次修订仍然实施“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通过制订积分指标体系,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
二是坚持积分指标框架总体不变。
保留了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的积分指标框架体系。在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中央、省、市相关精神和实施情况,对指标框架内的具体内容和分值进行适度调整。
三是坚持积分申请流程总体不变。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情况,此次修订保留了积分“申请—审核—确定”基本流程,各部门按照当前流程继续开展工作,以确保工作稳定性、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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