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企业职工需要满足年龄条件和缴费条件才能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且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可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具体领取指南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一、企业职工
申领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年龄条件和缴费条件:
(一)年龄条件: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 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城乡居民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且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可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材料:
一、企业职工
1、户口簿,境外人员无需提供;
2、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3、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4、为保障个人权益,原持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人员还需提供《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5、审核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固定工还需提供已审核生效的《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
6、军转干部还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
二、城乡居民
1、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或已经开通金融账户的社保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本人原缴费账号领取养老待遇的,可以不提供;
4、属于五保对象、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请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的原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在其职工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并确认当月扣款成功,再为职工到对应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2、广州市户籍的社会失业人员向其户籍所属区退管部门申请。
3、非广州市户籍的社会失业人员可向任一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
4、城乡居民需要前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地点:
任一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广州各区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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