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在申请一些生育保险待遇的时候需要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申请下载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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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如没有单位印章的,可由经营者签名加盖指模替代。
填报须知(无需打印上传):
1.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拨付账户等信息准确。申请项目根据病历资料核定为准。产假结束后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将拨付全部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已休产假生育津贴,后续逐月拨付,直至产假结束。
例如参保人李女士,产假3月10日-6月15日,共98天。如李女士6月15日后申请,则将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3-6月生育津贴。如李女士4月申请,则将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成3-4月生育津贴,随后每月发放,直至6月。
2.参保人或经办人需查询办理进度的,可通过穗好办小程序-医保-业务进度查询,或扫描二维码下载穗好办APP,进入医保专题,查询业务进度打印办理回执。
3.经办人发现账号错误,或查询到拨付失败的,可再次填写申请表,上传各医保分中心,进行再次拨付(详情可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在“办事指南-生育津贴业务办理指引”中查询)。
4.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参保职工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其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保持一致。
5.产假期间变更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可提供新用人单位申请拨付到原账户申请表(加盖新用人单位章),并通过穗好办小程序重新提交至所属医保分中心,申请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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