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分为租房提取、销户提取、购房提取等,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站或公众号上进行线上或者线下预约办理。具体各类提取指南详见正文!
【政策依据】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5号)。
【各项申请条件提取指南】
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自住住房;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加装电梯提取指南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死亡销户提取指南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对象】
缴存人或者配偶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提取条件的,仅可以一种条件申请提取;缴存人或者配偶有多套住房符合同一提取条件的,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
符合上述第(一)至(三)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缴存人及配偶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房产而产生的提取资格自动丧失。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可以手机提取的事项,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60岁,女≥55岁)还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办理。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备注: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注:职工如没有网上登录密码
1、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
2、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刷脸方式进行登录及密码重置。
【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地点详见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ywwd/gjywcbyxwd/index.html)。
【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经办网点: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
020-12345。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提取】获广州公积金线上预约/提取入口+操作指引、提取额度、提取进度查询、各类提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