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医保个人账户符合参保人员死亡、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等条件,参保人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现场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参保人员死亡。
(二)参保人员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
(三)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四)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
备注:
1.属于情形(一)、情形(二)的非退休人员、情形(四)的,需先在所属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及征收机构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个人账户支取。属于情形(二)的退休人员、情形(三)的,无需办理停保手续。
2.情形(三),需先办理广东省外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3.如果参保人员存在多领取个人账户待遇情况以及存在个人账户未扣回、未追回记录的,须先退回或者由医保经办机构扣回多领取个人账户资金后方可办理个人账户支取。
备注:属广州市职工参保人死亡、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尚未办医保退休)、外国人离境回国、医保关系转出情形的,需先办理停保手续后,方可继续办理支取个人账户余额业务。
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死亡,继承人申请支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死亡医学证明(通过数据共享可查询死亡信息的,无需提供;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并且无法提供死亡医学证明的,可提供个人承诺书)
3.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参保人员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申请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参保人员的外国护照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相关证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申请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四)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申请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入伍通知书等有关佐证资料
备注:情形(二)至(四),委托他人代办支取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可全程在线申请并办结, 无需现场办理,参保人可选择线上或现场两种途径办理。
现场办理
携带资料前往广州市各医保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网上办理
*以下截图仅做示例,请以实际操作页面为准。
以穗好办APP办理为例
准备及注意事项:
· 应由参保人员本人登录穗好办APP申办。
· 参保人员死亡、外国籍参保人员等无法实名认证登录的特殊情况,可由亲属、单位经办人代为申办。
· 下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并打印,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并准确填写。
· 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为上传材料做好准备。扫描或拍照的材料应清晰、完整。
1.登录穗好办APP,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搜索出相关服务后点击进入申办。


图源:穗好办APP(下同)
2.选择办事情景后点击“确定”,再点击“申办”。


3.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然后上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和有关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申办。


4.在穗好办 APP“个人”页,点击“我的办事-全部办事”, 可查询办理进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账户】可获广州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入口+流程、医保个账划入标准、支付范围、常见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