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或者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在广州全日制学校就读半年的,可在广州申领居住证。具体办理条件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1)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系统登记满183天)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到居住地的镇(街)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也可通过“粤省事”“穗好办”微信小程序上进行申请。
(2)以下人员在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183天)限制,即可办理居住证:
①近一年内在居住地累计缴纳社保满半年的(需提交近一年内在居住地累计缴纳社保满半年清单)。
②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的(需提交房产证及关系证明)。
③持有效广州市人才绿卡的。
④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需提交在读证明、学生证等)。
⑤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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