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2016年已广州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可领生活保障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是指因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导致事实上无人照料和抚养,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
生活保障金发放对象
为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发放金额
保障金额为每人每月500元。
发放时间
从2016年1月1日计发,1-8月的保障金将在9月一并发放到位。
如何申请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或由其法定监护人,法定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2、填写《广州市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核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停发条件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死亡的
2、年满18周岁,且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毕业后次月起停发生活保障金
4、被依法收养的
5、父母一方刑满释放或戒毒期满(从其父母刑满释放或戒毒期满3个月后的次月起终止发放)
6、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的
7、出现符合停发条件的其他情况,将停止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于次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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