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自2016级始,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学费20000元/学年;设计与艺术学院各专业学费2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学年1500元。
中外联合培养专业(2+2、3+2本硕连读项目)经管类专业学费28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30000元/学年,住宿费每学年1500元。
布莱恩特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会计学专业及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学费80000元,住宿费每学年5500元-75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纪委审计监察室
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电话:0756-3622718
传真:0756-3622718
电子邮箱:jianchashi@zhbit.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6-3622966
传真:0756-3622558
电子邮箱:zhaosheng@zhbit.com
学校网址:http://www.zhbit.com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zhbit.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于2016年3月17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授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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