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河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符合条件可以在广州办理。可以在现居住登记地、在学校所在地、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设置的异地办证点受理。具体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全国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满足异地办证的条件下,均可在广州市居住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出现以下其中一种情况即可办理:
(1)身份证到期换领
(2)身份证丢失补领
(3)身份证损坏换领
注:不可办理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身份证申领。
办理材料
换领身份证: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登记回执或居住证;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属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在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办理换证手续。
补领身份证:
(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登记回执或居住证;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受理部门
属居住的在现居住登记地、属就学的在学校所在地、属就业的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设置的异地办证点受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天内
办理费用:异地受理不增加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为每证40元。
注意事项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书面提交其承诺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承诺书。
(二)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现居住登记所在区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
①年满16周岁以上持广州市签发的《居住登记回执》或《广东省居住证》的广东省户籍人员;
②可办理的业务类型为:证件有效期满换领、证件损坏换领、证件遗失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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