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名分类
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采取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分别是赠与、买卖、析产。
婚前财产原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想申请增加配偶为共有人的,夫妻双方可到广州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完税或免税证明
3、夫妻析产协议书
4、测绘附图
5、原房地产权证书
6、身份证
7、婚姻证件(未婚则无需携带)
8、户口本
注意:若房屋有抵押贷款,须征得贷款部门的同意,夫妻双方及贷款部门共同申请办理相关登记。
办理机构
办理费用
房屋登记费:
住房:单位登记80元/件、个人登记50元/件
非住房:550元/件
权证印花税:5元/本
注: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