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方义洁
监督电话:020-39356588
传真:020-39359128
电子邮箱:jwjcc@gzucm.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8450
传真:020-39358545
电子邮箱:zsb@gzucm.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ucm.edu.cn
招生网址:http://xsc.gzucm.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2015年3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中医药大学2015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托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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