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
2.公民要求将原随父或母确定的民族成份,变更为随母或父的民族成份的
3.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
4.公民申请变更性别的
5.公民要求变更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婚姻状况、出生地、籍贯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变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性别、国外出生地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需到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2.变更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婚姻状况、出生地、籍贯的,凭所须证明材料,可在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直接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即来即办(仅供参考)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