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4年高考改革最新消息:《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正式公布,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2014年9月4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在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刘利民,部长助理林蕙青介绍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此次改革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2、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3、自主招生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4、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5、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6、2015年将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7、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8、高考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9、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10、2014年,上海、浙江将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将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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