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的住宅区1小时内停车不是免费吗?为什么我停了半小时,就被收了5元?”昨日,到兆祥东路某小区探望朋友的赵小姐对小区随意收费很纳闷。
如何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行为?
日前,佛山市发改局(物价局)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通知》显示,全市停车场收费将实行“明码标价”。
新规:
三种定价模式均需“明码标价”
《通知》明确规定,佛山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模式,均应实行明码标价。
目前在佛山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包括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以及设在城市市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则包括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以及设在城市郊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只有室内专业停车场一种(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兴建的除外),目前此类停车场在佛山尚不多见。
《通知》要求,各停车场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示醒目。主要标示内容包括:停车场名称、定价方式、收费依据、停放类型、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停车场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价格举报电话12358、监制编号、监制机关、备注等,并严禁高于标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征求结束后,新规将很快实施,由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像市民遇到的这些停车场经营人员“自抬身价”、“自圆其说”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这些问题也将是新规实行后,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