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辅警待遇参考:
(一)按照有关规定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综合保障中心、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聘者自愿放弃聘用,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辞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在总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期间,应聘者应服从组织安排,具体工作岗位由海珠区公安分局统一调配。
(二)人均包干经费标准为每人8.7万元/年(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三)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辅警,享有公租房申请资格。
(四)加入工会组织并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原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本地宝广州招聘】公众号,关注后回复【辅警】查看广州辅警2024年招聘信息、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