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 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简介

  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

  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

办理事项 :建设用地批准书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建设用地单位变更

办理条件

1.经国务院或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缴齐相关税费并完成征(用)地、拆迁结案手续的案件;
2.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取得《建设用地通知书》,并完成征(用)地、拆迁结案手续的案件;
3.在历史用地范围内,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案件;
4.已签订且不涉及调整出让合同的项目申办用地手续的案件。

所需材料

1 .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申请函 (原件)
2 . 法人资格证明 (原件)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
5 . 立项批文 (原件)
6 . 规划批文 (原件)
7 . 用地结案书(函) (原件)
8 . 征地结案的函 (原件)
9 . 拆迁结案函(或建议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函) (原件)
10 . 原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 (原件)
11 . 历史用地证明 (原件)
12 . 同意用地延期、分期(含分期附图)或变更用地单位等用地批文 (原件)
1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原件)
14 . 土地使用权交易过户证明书 (原件)
15 . 建设用地批准书附图 (原件)
16 . 建设用地套图 (原件)
17 . 地理位置图、正射影像图 (原件)
18 . 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及村同意使用该留用地指标的函 (原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 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2 . 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

3 . 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通过市门户网站或市国土房管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立案申请表

2 . 填写完毕并提交后,反回网络申请号

3 . 申请人凭网络申请号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4 . 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办理状态

5 . 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8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8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市国土房管局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周五下午15:00停止对外服务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

联系电话:020-83185555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