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报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需要带什么资料?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资料有哪些?
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推荐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4、现任职务证明材料;
5、2016年度个人纳税证明材料;
6、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译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
7、主持(承担)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及项目获得的资金证明材料;
8、推荐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推荐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清缴报告或审计报告等;
10、业绩材料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
1.申报领军人才,且在海珠区注册创办企业的,还应提交注册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和股权证明书;
2.申报领军人才,且在海珠区实施项目成果产业化的,还应提交与企业在海珠区共建科研中心、实验室、工作站并获各级政府(或职能部门)认定或科研项目立项的证明材料,或与区内企业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股权分配协议等;
3.申报高级人才的,还应提交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证明,以及推荐企业的评议有关材料、公示材料及推荐结果说明;
4.申报创业人才的,还应提交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证明、股权证明书,以及推荐企业的评议有关材料、公示材料及推荐结果说明。
详细攻略请看:2017年广州海珠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