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1月,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广州海珠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广州海珠区临时管控区域(11月27日更新)
注: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如需查看海珠区解封区域请点击下方链接:>>海珠区解封区域查看入口
✔11月26日起执行
瑞宝街道
1.颐景华苑A1、A2、A3、A4栋。
2.英豪花园三横街5号,一街43号、47号。
3.芳草轩梦轩南街18、20号。
4.南燕东街恒安楼、恒康楼(除高风险区外)。
5.万翠东街八号。
6.侨城花园春晓街18号。
7.石溪南约东街南36-38、40、63号。
8.九亩洲中街八巷1—2号,九巷2号,十巷1—2号。
9.石溪南约东街南32-34、42、44、59-61号。
10.石溪西大街8巷5号之一。
11.石溪涌边街40号西梯。
12.石溪侯皇庙街32号。
素社街道
1.建基路78、82号。
2.雅墩街3号。
3.蟠龙新街一栋。
4.郭墩新街18号。
5.基立新村东6、7、9、10号,基立新村北一巷前座2号、北一巷15号。
6.素社直街9号之一、36号之一至之六、38号及之四至之十四、38号之一五前座、39号之十。
7.雅墩北街12—18号(双门牌),雅墩东街7—15号(单门牌)。
赤岗街道
1.赤岗后街15、17、19、24、26、28、30号。
2.大江冲62、64、68号。
3.粤信广场C1、C2、C4、C5栋。
4.新港中路539号之二至六。
5.南丽苑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沙园街道
奋勇北街22号之一。
新港街道
1.富力千禧花园一、二期(除高风险区外)。
2.立新街10—16、20、24—32号(双门牌),立新街29、31、35号。
滨江街道
百利华庭小区A、B栋。
江南中街道
1.前桂大街23号1至5层。
2.万松园17号一门、二门,万松园18号一门、二门。
昌岗街道
1.海富花园(除高风险区外)。
2.江南大道中207、211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25日起执行
昌岗街道
1.柏涛雅苑信裕路13号。
2.江南大道南398号大院4号、6号。
3.慎德里中11—18号。
龙凤街道
1.荔福路1号。
2.马涌东涌边1—11号,马涌东涌边2—26号围院(除高风险区外)。
海幢街道
1.南华中路381号、385号。
2.宏宇广场D栋1至4层。
3.兰亭御园T5栋1至2层。
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中海橡园H1栋。
南华西街道
1.洲头咀大街15号、15号之一、17号。
2.新龙里5号之一、18号之一、22号,聚龙四巷7号。
新港街道
新港西路135号部分区域(西区除高风险楼栋、626栋、627栋外)。
素社街道
1.东银广场晓翠庭5至18、22至32层。
2.东晓路雅墩街3至18号。
3.东晓横街182号大院。
4.建基路63号、65号。
5.基立道48号及之一、50号、54号。
6.学院巷5号及之一。
滨江街道
1.花城湾畔小区A栋。
2.怡安花园小区家豪阁、家喜阁、家宝阁(怡安路248号、250号、256号、258号、260号、262号)。
3.中海名都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24日起执行
赤岗街道
1.赤岗二街1号大院9号
2.夏沙巷20号、26号
3.赤岗东路331号、335号
4.大江冲25号1梯、3梯。
南石头街道
工业大道中306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凤阳街道
1.南华花园(除高风险区外)。
2.凤阳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瑞宝街道
西大街25号东侧,26号及之二。
琶洲街道
会展世界城(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赤岗街道
1.赤岗三街2号、20号。
2.帝景华苑阅庭街2号帝华轩A座。
3.新鸿花园江丽路131号。
4.靖晖街4、5号。
素社街道
1.素社一巷17号。
2.怡海路818号。
3.金汇花苑(除高风险区外)。
4.素社东二巷1、5、6、7、8、9号。
5.素社东三巷10号,11号(除高风险区外)。
江南中街
1.万丰花园君雅街2号、君雅街4号。
2.可逸家园1、2、4栋。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23日起执行
瑞宝街道
1.南洲名苑名俊阁(除高风险区外)。
2.金碧花园一期13栋。
3.金碧花园二期(除高风险区外)。
4.石溪南约东街北12—14、48—50、52—54、57、59、61、63、68—70、72-74号。
5.尚领时代A座、C座。
琶洲街道
保利天悦17栋。
凤阳街道
1.和平家园(除高风险区外)。
2.翠馨华庭A座。
瑞宝街道
1.和辉花园(除高风险区外)。
2.尚东峰景(除高风险区外)。
3.金碧花园三期(除高风险区外)。
4.金玫瑰苑嘉鸿二街3号、5号、17号。
5.英豪花园A1、A2栋,英豪一街89号。
6.南洲花苑(除高风险区外)。
琶洲街道
会展世界城B5—B7栋、C1栋、D1栋。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22日起执行
新港街道
1.海康街46、48、52、54号。
2.富力银禧花园A1栋、A3栋。
赤岗街道
下渡路8号。
昌岗街道
1.昌岗中路211号之九5—10层,11—19层。
2.怀德大街18号及之一,二巷2号,一巷3号。
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华榕街2号。
海幢街道
紫来街8、12、14号。
南华西街道
万科峯汇A3栋。
瑞宝街道
工业大道南社区石松路5、9、23、27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赤岗街道
珠江帝景赏湖轩A、B座。
昌岗街道
怀德大街8号及之一,一巷3、5号,怀德大街四巷21—23、25、26号。
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二期榕景四街38、42号。
素社街道
1.江海路166、168号。
2.桥东街二巷1—4、8—10号,桥东街三巷1—4、8、9号,桥东街四巷1、2、6—8号。
江海街道
1.石榴岗村大街24号,东大街四巷1号、2号,大街北四巷5号。
2.金丰花园赤岗路205号。
琶洲街道
大家庭花园。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21日起执行
昌岗街道
1.穗花二巷7号。
2.晓港东三马路7、8号。
江海街道
1.锦鸿花园(除高风险区外)。
2.新村富文东五巷11号。
3.敦和路235号、239号。
4.金穗雅园(除高风险区外)。
5.金丰UP智谷B3、C5、D栋。
6.金丰花园赤岗路255号,257号1-9层02房、03房。
7.绿茵庭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瑞宝街道
1.金碧花园二期40、42栋。
2.金碧花园三期60、75、77—79栋。
3.石溪南约东街北69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20日起执行
赤岗街道
靖晖街20号(除304、404房外)、21、22号。
海幢街道
杏坛大街40—42、48、51—53号。
素社街道
1.海联路337号晓风轩。
2.东晓路鸭墩新街6号之一。
沙园街道
1.西华里五巷3号、6号、14—16号,西华直街6—9号、9号之一、11号。
2.奋勇三街3号。
3.西基东37号(除高风险区外)、80号、82号、88号、90号、93号。
4.沙园六街北2号一门。
龙凤街道
凤凰三街26号1-6层01、02房。
江海街道
1.大塘社区乐敦路以东、上涌东约二十巷以北、元龙大街一巷以西围成区域。
2.聚德路16号D19栋、30号D15栋
3.七星岗3号大院(除高风险区外)
4.赤岗路273号、275号。
南洲街道
桥南社区大塘涌以东、新滘中路以北围成区域。
华洲街道
龙潭社区聚德东南街以南、江海大道以西、新滘中路以北围成区域。
凤阳街道
1.凤岗脚23号大院荟萃苑。
2.西畔里大街4巷1号。
南洲街道
1.大沙村179号、180号及之一、181号之一、182号、185号、187号及之一、之二。
2.沥滘中区一巷14号后座、16号,中区三巷10号及之一、12号,沥滘中区坊26号、30号。
3.海珠同创汇南山街。
瑞宝街道
1.南洲花苑A7甲区、乙区。
2.第三金碧花园65栋。
3.金碧花园一期6栋。
4.西滘西街二巷8号,西滘西街14号。
江海街道
碧映路530号金领寓大厦小区(除公寓楼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19日起执行
赤岗街道
1.岗园街君晖苑89、93号。
2.侨雅新街24号、26号。
新港街道
新凤凰十三巷2、3号,直街59号。
海幢街道
1.紫来街23号靠25号楼栋,滨江西路148-2、154号。
2.寻马公寓(同福东路保安南约15号)A、B栋。
昌岗街道
福坛大街一巷1—8号、9号之一高房,福坛大街11号前座。
南华西街
永兴街78、82、84号。
琶洲街道
畔江花园B1—B4。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18日起执行
新港街道
新港西路145号。
江海街道
1.聚德环街4号。2.聚德中路101号H52栋。
南洲街道
罗马家园。
沙园街道
西华里五巷9号、10号、10号之一、11号、13号、18号。
龙凤街道
凤凰四街21、22、23号围成院落。
新港街道
嘉怡街骏仕阁。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17日起执行
素社街道
1.嘉汇街17号嘉汇华庭C座,前进路63号嘉汇华庭A座,前进路65号之20、21、22底商。
2.明珠花园东晓路195号。
3.东晓横街152、162、182号及底商。
江海街道
1.七星岗路9号J4幢。
2.聚德东路58号J66栋。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新港街道
新港街道祈乐苑37、39栋。
沙园街道
沙园街道光大花园中海橡园H1栋。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182号大院。
2.赤岗二街1号大院6、9—11栋。
3.金豪嘉苑A、C栋。
新港街道
海洋雅苑。
南石头街道
南约一巷5号,南箕凌云一巷5-1、9、10号。
凤阳街道
1.瑞康大厦。
2.南珠广场北区。
3.润泰大厦。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15日起执行
赤岗街道
愉景雅苑棋趣居C栋。
新港街道
1.海洋研究所(除高风险区外)。
2.怡乐路60号之一。
3.顺景雅苑(除高风险区外)。
江海街道
1.聚德花园A3—A8栋、聚德中街6、8、10号。
2.新村西华南街8号澜庭酒店,新村西华南街2号、6号B10号、8号1号铺。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暖心服务热线
赤岗街道
愉景雅苑18028025281(医疗服务),020-34201806(生活保障)。
新港街道
1.海洋研究所18011861653(医疗服务),020-84458195(生活保障)。
2.怡乐路区域18011861653(医疗服务),020-84031857(生活保障)。
3.顺景雅苑18011861653(医疗服务),020-34133736(生活保障)。
江海街道
聚德花园18926195057(医疗服务),020-34047526、020-34041700(生活保障)。
聚德北路18926195057(医疗服务),020-34045329(生活保障)。
新村西华区域18926195059(医疗服务),020-34045697、18922349141(生活保障)。
✔11月14日起执行
(一)新港街道
1.新港西路立新街(除高风险区外)。
2.穗发花园10、15、16、22—25、28、30、31栋。
3.康怡苑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4.顺华名庭顺华街19、23号。
(二)南石头街道
翠城花园24栋。
(三)凤阳街道
晓园花苑649、653、655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13日起执行
(一)赤岗街道
1.赤岗二街1号大院1、2栋。
2.华怡花园华怡路84、86、88号。
3.新港中路468号78栋。
(二)海幢街道
堑口东70、71、72、74号,堑口南6、7-1、7、8-12、14、18号,安善里6号。
(三)昌岗街道
穗花三巷4号。
(四)素社街道
东翠北街4、6号,东翠西街8—14、20—26号(双门牌),东翠南街2、4、6—12、14—32(双门牌)号,东翠东街9、15、19号,海联路333—339号(单门牌)及底商。
(五)南石头街道
1.广纸路40号星虹街7号(除高风险区外)。
2.工业大道中404号大院1栋。
(六)凤阳街道
1.金紫里水边街二巷2、3、3号之一、3号之二,一巷3、4号之五,东晓南路五凤乡车站前后100米路段。
2.动感华庭A、C栋。
3.泰宁大街以北、泰宁大街九巷以东、泰宁大街七巷以西、泰宁后街以南围成区域。
4.康泰花苑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5.凤岗脚(除高风险区外)。
(七)瑞宝街道
石溪南约东街南92—95、103、110、115、119、120、122—125、130号,南约75号。
(八)南洲街道
池滘西碌村北大街16、16-1、16-2号,西碌村北大街一巷2、3、3之一、4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10日起执行
新增
(一)南洲街道
1.益鹏翠苑C栋;明珠楼;沥滘三约北街25、26、26号之一;沥滘迎祥坊4—8号、7号之一、8号之一及对面一侧店铺,迎祥坊一巷1号、3号之三、3号之二,孖楼街1号之一后座、1号之五、西街9号之一后座2至4楼、西街9号之二;沥滘中坊区1、2、5、7号,东街一巷5号之一、7、8、9号,东街二巷15号;芒滘新村15—18、31、32号,芒滘村西41号、41号之一、41号之二、43、45号,新鱼新村南大街27、28、29号,新鱼新村南临5、7、9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益鹏翠苑A、B栋;明珠楼东座、西座;沥滘三约北街26号之二、26号之三、27、28号之二、28号之三;孖楼街1号之二、西街9号之三、西街9号之一前座1楼,迎祥坊一巷4号后花园、5号后座、6号后座、7号,沥滘十一社仓库;沥滘中区坊东街3、4、5号之一,东街一巷2、4号;芒滘新村1—3、14、19、30、34、35号,芒滘村西41号之三、41号之四、43号之一、45号之一、47号;新鱼新村南大街6—9号,新鱼新村南临3、4、6、8、10、11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二)凤阳街道
1.兴隆新街碧雅苑68号;凤岗脚23号大院34—37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兴隆新街碧雅苑62、70号;凤岗脚23号大院27—30号、粤昆苑,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三)官洲街道
1.赤沙北约大围九亩新建三巷1—3号,四巷1—3、11—13号,五巷1—3、11—13号,六巷11—13号;茂兴里外街右三巷3、4、5、7号,茂兴里外街右二巷2、3、4、5号,茂兴里外街右一巷4号,茂兴里一巷8、8号之一、9、11号,简氏宗祠。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赤沙北约大围九亩新建二巷1—4号,三巷4、6—13号,四巷4、6—10号,五巷4、6—10号,六巷1—4栋;茂兴里外街右一巷2、3、5、6、7号,茂兴里外街右二巷1、6—9号,右三巷1、2、9号,茂兴里外街右四巷2—12号(双门牌),赤沙茂兴里东约片区。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调整
南洲街道星晖园B8栋由原来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调整为“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9日起执行
(1)赤岗街道
①大江冲25号大院1梯,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大江冲25号大院2梯、3梯,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2)凤阳街道
①星御翠园A2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星御翠园(除A2栋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3)南洲街道
①星晖园A3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星晖园(除A3栋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4)瑞宝街道
①金碧花园一期五街18栋;瑞海新村一巷4、5、6号,瑞海新村二巷4、5、6号,瑞海大街19号;瑞康新村一巷5、6、7号,二巷5、6、7号,三巷5、6、7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金碧花园一期五街17栋,19栋;瑞海新村河畔街、瑞海二街、华乐辅料城瑞海西街、制衣城篮球场、新庙桥街围成区域;瑞康新村一巷1至24号(除5—7号外)、二巷1至24号(除5—7号外)、三巷1至24号(除5—7号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5)江海街道
①聚德花苑109号—111号小区;台涌西约一巷13、14、14号之一,台涌新街南二巷5、7号,台涌中约七巷12、14号,台涌新街南三巷9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台涌新街南二巷1、2、3、6号,台涌中约七巷13号,台涌新街南三巷8号,台涌中约七横一巷4、8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8日起执行
(1)新港街道
①江南新苑F4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江南新苑F3、F5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2)凤阳街道
①翠馨华庭小区B栋;燕岗路36、38号(五凤综合楼),凤阳托管服务中心,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翠馨华庭小区(除B栋外);燕岗街以东、燕岗横路以南、燕岗横街4-1号至燕岗横路59号之26以西、燕岗横街以北围成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3)江海街道
①敦和路134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11月7日起执行
(1)龙凤街道
南北广场A2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2)赤岗街道
①新港中路432号大院4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新港中路432号大院1—3栋,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3)南洲街道
①池滘西大街八巷16—19号;沥滘新鱼新村五巷17、19、21、21-1、23号,六巷17—22号。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池滘西大街、池滘北大街;沥滘新鱼新村五巷15号,六巷15、16、23、24号,七巷16—24号(双门牌)。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6日起执行
(1)赤岗街道
①光华小区11栋;新港西路206号大院4栋3、4单元;愉景南苑乐天轩C座;下渡中约横四巷3—8号,下渡中约横三巷2、4、5、6、7号,下渡中约二巷2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光华小区(除11栋外);新港西路206号大院(除4栋3、4单元外);愉景南苑(除乐天轩C座外);下渡中约大街9号东至25号和横五巷10号,横二巷2号北至四航局围墙。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2)官洲街道
①赤沙南约西巷4、5、6、7、7之一、7之二、7之三、8、9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赤沙南约三巷11、11号之一、12号之二、13号之三,南约四巷6、7、10号,南约西巷1-1、1-3、5、5-1、5-5、9之一、13-3、15、17号,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5日起执行
(1)凤阳街道珠江国际公寓,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2)赤岗街道赤岗东路271、273、275、277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11月4日起执行
(1)凤阳街道
①天雄广场A座,逸景翠园中区御景轩G座、豪园居C座,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天雄广场B座,逸景翠园中区(除御景轩G座、豪园居C座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2)江海街道
银业国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3)南洲街道
①时代廊桥6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②时代廊桥(除6栋外),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1月3日起执行
瑞宝街道:万华社区万华花园。以上区域内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11月1日24时起调整和执行
(1)凤阳街道
沙溪西畔大街以北,门口岗大街以南,轻工集团沙溪仓库以西,五十四号工业区以东。
(2)江海街道
石榴岗大街北三巷8号。
(3)南洲街道
西滘大街三巷9、11、12、15—18号。
区域内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10月31日起执行
沥滘副四约北十八号之五、十八号之六、十八号之八、十八号之九、24号、24号之一。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10月30日起执行
(1)江海街道大塘社区〔湛鹰工业区(含)以南〕,南洲街道上涌西约、上涌中约、上涌东约、桥南社区(广州大道南以东,新滘中路以北),华洲街道龙潭社区(江海大道以西,新滘中路以北)。
(2)南洲街道后滘社区(广州大道南以东,洋湾大道—潘鹤雕塑艺术园—后滘涌以南,后滘东一街以西)。
(3)华洲街道龙潭社区(颖龙北街以南,江海大道—新光快速路以东,龙潭地铁站—政务中心—龙潭涌以西,不含新滘中路)。
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10月29日起执行
(1)赤岗街道
下渡中约一巷2、3号,下渡中约大街26及之一、28、30、37、39号。
(2)南石头街
鸡春岗新街10号,15、16。
(3)华洲街道
①龙潭南约万年东街二巷7、8、10、12号,万年东街三巷8号。
②龙潭西约东八巷9—15号(单门牌),东九巷5、8、10、11、13、15—17号,东十巷1—16号。
③龙潭书院后街五巷1号,六巷1号及之一、2—12号,书院后街七巷1号及之一、3—11号(单门牌)。
区域内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10月28日起执行
(1)赤岗街道
丽影广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2)南洲街道
①华丰新街一至八巷、桥南新街一至十二巷、桥南新街东一至十五巷、桥南大街一至六巷、华丰大街一至八巷。
②盈丰路西滘大街、西滘南大街一到十七巷、西滘头洲围大街、西滘吴家大街。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10月27日起执行
(1)凤阳街道
泰宁后街1号及之一至二、2、3号及之一。
(2)江海街道
①南华九巷1—7号,南华十巷1—7号,南华十一巷1—7号。
②南华大街南五巷1—4号,南六巷1、3号,北五巷1号,北六巷1、2号。
③红卫新村直街63、65、67、69、71、73—75、77、79、92、94、98、100、102、104、106、108、110、112号,新村西华大街2、6、8、10号,新村西华一巷1号,新村西华南街1、2号,新村直街横一巷1、3、5、7、9号。
(3)南洲街道
①上冲西约南二巷15、17—22号,上冲西约南三巷20、22号。
②汇源大街一巷3—11号,汇源大街二巷2—5、9号,汇源大街三巷2、3号,聚龙大街六巷6、8、10号。
区域内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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